世界自然基金會全球氣候與能源負責人曼努埃爾·普爾加-維達爾(Manuel Pulgar-Vidal)強調氣候變遷與生物多樣性喪失間的相互關聯,並提出了非國家行為者的關鍵角色。身為秘魯前環境部長,普爾加-維達爾擁有豐富的環境政策經驗,致力於推動氣候與自然間的協同行動。他指出,應對氣候與自然危機必須同時進行,企業、市長、原住民及民間社會能在縮小政府政策與基層行動之間的落差中發揮重要作用,並推動全球協同。
實現 2030 年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
2022 年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的發表,為未來設立了實現 2030 年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的行動指導。普爾加-維達爾認為,雖然該框架為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了明確的目標,但它並不能孤立存在;必須在多方合作下推動進展,特別是在氣候危機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緊急行動變得尤為重要。他指出,GBF 的目標與經濟發展間的聯繫至關重要,國家和各利益相關者需將自然保護納入經濟計劃和政策中,從農業、基礎設施到公共衛生,應優先考慮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實現更具持續性的經濟增長。
達成五個「同心環」關鍵成果
普爾加-維達爾將期望集中在五個「同心環」上,每個環代表一層不同的行動目標。最內層的「環」圍繞 GBF 的具體落實,包括將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納入各個經濟部門,如糧食、能源和金融。同時,他認為籌集資金至關重要,尤其是目標 19 中提到的到 2025 年每年 200 億美元的公共資金投入,這將有助於將自然保護擴展至更廣泛的議程。他希望能推動「自然積極」(nature-positive)的全球共識,這一概念旨在到 2030 年阻止並扭轉自然損失,達到三分之一氣候緩解目標,並逐步推動自然的全面恢復。
激發非政府行為者的行動力
普爾加-維達爾強調,除了政策外,非政府行為者的參與同樣重要。他指出,450 多個非政府行為者已經在全球推動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這種趨勢應在進一步擴大。他還建議創新公共預算分配模式,將資金有效引導至各部門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從而實現氣候、經濟與社會的綜合效益。這種跨部門的協作模式不僅提升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際效果,還可引領私營部門和民間社會在自然和氣候行動中的持續參與。
從協同發展走向共好共榮
關於未來是否有可能將氣候和生物多樣性整合為一個全球公約,普爾加-維達爾認為,這個願景尚需時間。他指出,雖然這些公約起初是分別制定以確保各自的議題成熟發展,但隨著全球挑戰的日益增多,我們需要加強協同機制。未來可以考慮將氣候和自然的目標進行深度整合,這將有助於加速實現共同的永續發展目標(SDG)。
普爾加-維達爾對希望各方攜手,共同推動一個更具韌性和永續的地球,並通過協同和創新的方式來應對氣候變遷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雙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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