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總理謝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馬克圖姆宣布將主辦 COP28,推動全球向低碳排和氣候變遷的轉型上,以更積極的作為來阻止全球暖化,促進全球「減碳」合作的深度發展。
什麼是 COP?從《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說起
為了因應氣候變遷,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UNFCCC)於巴西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開放簽署,明文承認「地球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是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共有197個國家進行締約,因此從1995年開始,每年就會由不同國家主辦「締約國會議」(Conference of Parties,COP)來討論如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希望能讓「減碳」成為義務,並藉由國家的力量阻止全球暖化,以降低對環境的威脅。
根據 UNFCCC,在2000年前,先進國家、前蘇聯和東歐等國家需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以達到1990年水平,但2000年後的方針並未在公約中明確規定。因此,首場 COP 的主要目標就在於討論出2000年後排放量的起點,以及訂定出使公約各項規定得以運作的基本規則。
在歷年的 COP 氣候變遷大會中,也發展出了幾個非常重要的條約。首先,在1997 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明確管制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成為國家層級將減碳納入政策考量的起源。而2015年簽署的《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主要由各締約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s),以控制全球暖化幅度遠低於攝氏 2 度,並努力達成攝氏 1.5 度目標,成為現今許多國家的環境政策方針。
然而,目前全球平均氣溫已經升高超過了1.1度,與原有目標背道而馳,因此各國仍在努力追求「人類經濟發展」與「維持地球永續」間進行取捨與談判。也正因為全球暖化沒有盡頭,我們可以預見 COP 的會議持續地進行下去。直至今年將要發生的 COP28以外,COP 會議已持續了27屆,究竟以前的會議中,各國領袖們談了什麼?哪些只是口頭承諾,卻沒具體實踐,請詳見後續《The Icons》對 COP 的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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